狠抓养殖档案,实现养殖环节风险可控
一是督促养殖场(户将畜禽引进、疫病防控等基本信息详实填写《青岛市畜禽养殖一本通》,根据实际情况将投入品购进、免疫消毒、畜禽出栏等进一步细化印制成册,发放至养殖场(户,对《一本通》进行补充,尤其是将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购进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同时派出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深入养殖场对档案填写管理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保障养殖档案填写真实详细。
二是对辖区内养殖场(户饲料兽药库和投入品台账进行对库查账,详细核查每批进出库记录及养殖档案记载与仓库存储的相符情况,要求其对购进的饲料兽药每批进出都要详细记录,并索取厂家资质证明和有关票据留存。
抓好产地检疫,落实产地准出
严格落实畜禽临栏检疫制度,加强“瘦肉精”检测和疫病防控,有效防止病害畜禽及产品进入屠宰流通环节。目前共计完成产地检疫 家禽236万只、家畜1.2万只;屠宰检疫动物3600万只(头,检出病害动物3万只(头,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强化抽检,保产品质量
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抽样、检测培训活动,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严格抽检程序,做到合法、合规、公平、公正。根据抽检任务合理安排区域和场户,组建严密可靠的 畜产品 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对“瘦肉精”、药残等进行严格监测,有力的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共计抽检肉、蛋、奶等样品36批次,检测合格率****。
整顿饲料兽药市场,强化源头管理
一是继续加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根据山东省兽药监管追溯系统建设方案要求和青岛市完善畜牧业安全监管平台的进度,及时做好监管追溯系统的安装、接入工作,增强辖区内兽药饲料监管信息化水平。
二是开展兽药饲料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兽药饲料的违规生产经营和禁用兽药、假劣兽药的生产经营使用,确保兽药饲料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加大兽药饲料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私添滥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办理重大案件2起,保持了打击违法的高压态势,维护了兽药饲料市场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