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钱,消费者得到保障。”中国人保财险通渭支公司负责人介绍说;“买一份保险,是我们企业为保障食品安全尽了一份应尽的责任”县政协委员、通渭县会州大酒店负责人如是说。
由于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特点,一旦发生事故,相关企业不仅要承担因消费者信任危机所带来的品牌价值损失和财产的直接损失,而且还必须对其产品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依法承担巨额的赔偿责任,其赔偿金额往往超出企业的实际偿付能力。为此,涉事企业往往无法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严重者甚至因为一次食品安全事故而一蹶不振,濒临破产。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由食品生产、销售等经营企业和餐饮场所向保险公司投保,当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可获取保险单约定的经济赔偿。
县食药监局相关人员表示,通过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可以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一部分经营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在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一旦发生时多了一重“保护伞”、一道“防火墙”,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善后处理。作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内容,新修订的《 食品安全法》规定,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今年,县食药监局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主、多方参与”的原则,在去年成功参保的基础上,积*探索在全县食品生产经营高风险领域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确定在全县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大中型餐饮单位、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农村家庭自办宴席中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与责任保险良性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