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批苹果入境后,**接受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的现场检疫,随后进入监管仓库,四川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对抽样产品进行了中波议定书要求的14种检疫性有害生物检疫鉴定和中国政府监测的75项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指标检测,均未检出和超标。检验检疫合格准予放行,可进入国内流通市场。
波兰苹果出口中国,是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出访波兰时,中波高层磋商会谈达成的重要成果之一。在波兰期间,质检总局与波兰农业部门签署了《关于波兰苹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正式启动波兰苹果输华工作。为落实议定书内容,10月,质检总局派出专门的工作组赴波兰对苹果种植园、包装厂、储存冷库等进行了现场考核注册,确定了波兰输华苹果植物检疫证书的格式和内容,确保输华苹果符合中国检疫要求,以及安全卫生法规和标准,为双边苹果贸易尽快达成做好了准备。
在质检总局的大力支持下,四川检验检疫局同地方政府密切配合,积*筹建成都空港进境水果指定口岸,建成了进境水果监管库、查验冷处理室、水果检疫查验专用场地、通过CNAS认可的口岸实验室,视频监控终端及操作平台等设施设备,配备了相应的技术检测力量。11月10日,该口岸获得质检总局批复。与此同时,四川检验检疫局还积*向四川进口水果经营企业展开宣传,向企业提供进口波兰苹果的检验检疫要求和获得质检总局官方注册的波兰果园名单,指导进口企业完善备案相关手续,推动双边贸易尽快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