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食品药监局22个基层食品药监所坚持引导与规范相结合、教育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检查,督促小作坊经营户自觉落实“一票通”制度,对不落实“一票通”制度的行为按照《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施“一票通”制度的通知》进行处置。
同时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机关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贸市场等区域加大检查力度,重点对馒头、鲜面条、肉制品、糕点、豆腐等已经完成许可品种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严格落实“一票通”制度要求,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凡是不能提供小作坊食品“一票通”票据的,不能说明产品合法来源的,一律不得生产经营。
据了解,食品小作坊“一票通”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生产需要,统一格式、统一内容,规范小作坊产品的销售凭证为同一种多联票据。“一票通”内容包括小作坊名称、地址、许可证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合计、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日期、购货单位、收货人、开票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和流水号,作为销售台账进行收集、使用和备查。对未落实“一票通”制度的小作坊,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