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督导检查活动采取听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县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贯彻落实、执法队伍建设和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全市共督查12个县级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大队、24个县乡级屠宰厂(场,查出小型 私屠滥宰点6个,并移交当地畜牧部门进行处理。
各地按照规定对屠宰企业派驻官方兽医,落实索证索票、查证验物、待宰静养、违禁药物抽检、无害化处理等监管措施,确保出厂猪肉产品的安全,同时监督企业签订了生猪屠宰企业承诺书,促使企业自觉保证肉品品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