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审批方面,市(州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本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负责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除白酒和食用酒精、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5类省食药监局下放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建立完善本级食品生产许可档案;负责本市(州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事项。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事权,落实监管责任。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评议考核体系,加大工作绩效考核力度,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对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造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