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信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带湖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某商业广场进行 食品安全巡查时,发现一家经营 进口食品的商店内有一批进口食品都没有标有中文标识,执法人员立即通知店主吴某接受调查询问,并于当日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吴某于2月份从广州某进口贸易公司购进进口食品共10个品种,外包装都是外文标识,原产地为德国、澳州、日本等国家。10月9日,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百二十五条,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暂扣的10种无中文标识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并对当事人吴某作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