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大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大济镇蒲山村黄某开办的食杂店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黄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当场被立案调查。
经查,黄某是从上门推销的业务员那里购进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面包和枇杷罐头。面包共购190袋,已售出179袋, 货值总额950元,已获利179元;枇杷罐头共购120罐,卖出114罐,货值总额1200元,获利171元。因是个人经营,未建经营账目。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局责令黄某立即改正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账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