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午,消费者刘先生到宝鸡市一家超市购物,购买了青瓜等11种蔬菜及肉食品。可回家后,他无意中发现超市购物小票上,分别三次出现青瓜3.07元、2.37元、1.20元。
“我在超市只买了一根青瓜,为什么小票上会三次出现青瓜,而且价钱不一?”刘先生带着疑问找到超市服务台,却被告知,由于刘先生购买的其他蔬菜同青瓜价格差不多,属于打折促销的商品,因此都一起打成青瓜名称了。
回到家中后,刘先生又在小票上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他购买的“香卤猪肚”重量0.256kg,显示收费金额为14.74元,而在购买食品包装袋上贴的购物价签上,却显示的是重量256g,金额14.64元,实物外包装价签与购物小票不一致,多收了消费者1角钱。刘先生再次向超市进行交涉,超市经查验后表示,因经营品种繁多,这是没有及时调整菜品名称和会员价所造成的问题,并向刘先生诚恳道歉,补偿他200元,对此刘先生表示谅解。
临近“十一”黄金周,陕西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商场超市购买商品后,应注意核对商品和购物小票上打印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是否相符合,警惕不良商家标低价高收费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工商、消协等部门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