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开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了以市食安办主任、该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农村集体聚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明确了市、县食安办、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村两委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各自的工作职责,健全了市、县、乡(镇、村四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对农村集体聚餐实行备案。要求农村集体聚餐50人以上的必须进行提前报备,发生遗漏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农村集体聚餐人数超过200人的,必须提前48小时报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同时,农村集体聚餐,各级食安办与户主和承办厨师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要求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对聚餐厨师、聚餐场所的外部环境、设施设备的配备使用、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加工制作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食品留样进行全程指导,并及时填写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现场指导表。两年来,全市共报备农村集体聚餐5000余家次,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全程指导,保证了聚餐食品安全。
针对专门从事农村集体聚餐的厨师,乡(镇食安办在全乡(镇逐村排查登记,建立个人档案,并实施免费办理健康证的政策,对所有办理健康证人员设立台账,定时提醒体检换证。发放农村聚餐厨师推荐卡,在各行政村设立《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公示栏》,把已办理健康证的、从事集体聚餐厨师的情况向社会进行推介,并制作了农村聚餐厨师推荐卡,引导群众聘请公示栏内的聚餐厨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