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9日, 美国《 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配套 法规,21CFR Part 117《 食品企业现行 良好操作规范和危害分析及基于风险的 预防性控制措施》(简称“117法规”的合规过渡期结束,并将正式生效。根据法规要求,被定义为“ 普通食品生产企业”的 输美食品企业必须全面符合117法规要求,这将对相关企业及其产品输美产生重大影响。
117法规是FSMA其他配套法规的核心和基础,其包括GMP、HACCP等7个章节,除对需要注册食品企业的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HACCP做出新规定外,也更新和补充了原来的良好操作规范(GMP法规。新法规正式生效后,企业除需符合GMP要求外,还新增HACCP要求,实质上扩大了强制性范围,突破了原来水产品、果汁、低酸罐头等特定产品的限制,延伸至所有需要向美国FDA注册的食品企业(特殊情况除外。
美国是江苏出口食品的重要目的国。据统计,2016年1-8月,江苏出口美国食品共计4200余批,货值高达2.3亿美元,种类覆盖粮食制品、蔬菜水果制品、糕点饼干、罐头等多种食品。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关输美食品企业:高度关注本月生效的美国117法规,认真学习了解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比对发现差距,确认改进及调整方向,对企业硬件进行必要的改造,进一步修订升级食品安全计划和食品防护计划,尽快建立符合新法规要求的食品安全和食品防护体系,确保输美食品的顺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