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饭桌日常监管中,潍坊市相关部门与小饭桌经营业户签订小饭桌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小饭桌开办人应履行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职责和义务,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应当索证、索票,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和使用记录台账。建立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有进货记录台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另外,参照学校食堂季度检查频次要求,对辖区小饭桌进行检查覆盖,督促小饭桌经营者落实自查制度,并将辖区小饭桌许可登记备案情况在网站公示或在学校门前显要位置进行张贴公示,方便社会监督和学生家长择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