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吉林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为保证 消费者 饮食安全,吉林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抽检3类食品9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中, 食用农产品72批次, 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全部合格;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5.26%。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柳河县人人坊冷榨 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 松籽油中检出 酸价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在此,食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