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厦门6月6日消息(记者 郭婕妤 通讯员 黄贵培 近日,澳门特区政府制订了《 食品中 真菌毒素*高 限量》行政 法规草案。经行政法规草案核准且属其附件的《食品中真菌毒素*高限量列表》规定了 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 赭曲霉毒素A及 展青霉素在不同食品种类中的*高限量,以保障澳门本地 食品安全。据悉,新要求已于5月21日起生效。
厦门同安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出口加工企业:应按照澳门新规的要求,在原料采购环节对照真菌毒素限量要求严格把好进厂关,严格监控加工、贮存过程的条件,提高自检自控能力,确保供澳食品质量安全。
据悉,真菌毒素是指由某部分真菌所产生的有毒性代谢物。真菌普遍存在于自然界中,当谷物、坚果、水果等农作物在种植、采收、加工及贮存过程中受真菌感染,加上置于温暖、潮湿等有利真菌滋长的环境下,便有机会产生如黄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等真菌毒素。食品容易印贮存或处理不当而发霉,一旦受真菌毒素污染,一般的加工、烹煮无法将真菌毒素完全去除,倘若长期食用含过量真菌毒素的食品,会对健康构成不同程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