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规定,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禁止以抱卵 梭子蟹或幼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渔船作业,以保护梭子蟹资源。
日前,浙江省温岭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联合工商等部门到箬横、新河等乡镇的 水产品交易市场的进行突击 检查,严厉打击违禁捕捞、收购、销售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的行为。
每年4月中旬天气转暖时,正是抱卵梭子蟹生子、幼蟹成长期,一般持续至6月中旬左右。这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是梭子蟹渔业资源的重要保护期。“梭子蟹禁渔期内,我们将不定期检查捕捞船、渔运船、门市部。一旦发现有捕捞、收购、销售抱卵梭子蟹和幼蟹的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温岭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禁渔期内,若有渔船误捕了抱卵梭子蟹,请予以放生。违规捕捞、销售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没收货物或罚款,违规渔船*高罚款5万元。 郑玲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