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调查人员呼吁:曾在4月25日当天在广济堂二中店(包括其他分店购买药品后获赠维C含片的市民主动与药监部门或者华商报社联系,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案件尽快落实。
调查人员称,经过系统查账,目前已经确认在4月25日当天,广济堂二中店出货了8瓶“艾兰得牌维生素C含片”,但广济堂方面坚称当天出售的该品牌维C没有过期。“关键是广济堂拒不承认曾用过期维C含片当做促销手段,他们坚称曹先生所持批次的维C已经在2月24日之前全部出售。”调查人员表示,目前只有更多的消费者出面作证,证明该店曾在4月 25日当天将过期维C含片当做赠品出售,才能落实此事。
“消费维权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受害人有的觉得不愿意‘惹麻烦’,有的害怕打击报复,但一件件关系消费者人身安全的案件看似与你我无关,它却助涨了不良商家的违法行为。”榆林的李律师表示,对于医疗行业,必须用*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