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告诉记者,4月16日下午她和老公在李沧万达的鲜芋仙吃东西时,发现碗内有一根毛发状物体,“当时以为是我的头发掉进去了,就想着拿出来,结果往外拽的时候发现,头发还有一部分在仙草里,”吴女士说,发现问题后他们就找到了鲜芋仙的店员,“当时店员的态度很恶劣,没有道歉也没有给个说法。”
吴女士表示,因为店员态度恶劣,他们拒绝了对方提出的重新换一份的要求,提出要3倍赔偿,“我们只是希望有个说法。”吴女士说,后来店内的一个男店员说可以给我们几张代金券,不行的话就让我们投诉。吴女士认为,鲜芋仙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于是提出要见店长,经过与店长的协商,*终鲜芋仙同意给予吴女士10倍的赔偿,并让吴女士在一张写着今后不再追究的纸条上签字。
吴女士告诉记者,本来以为事情得到了解决,不料4月17号,她发现自己发布事情经过的微博下面开始出现一些网友的指责甚至谩骂声,“说我们是为了钱栽赃陷害,还有一些难听的话。”吴女士说,“我们翻看发表评论的微博账号,居然发现其中的照片就是鲜芋仙给我们点餐的店员。”吴女士表示,除了在她的微博下回复谩骂,还有微博账号抛出了她和店长签订的协议,以此来证明他们是故意讹人。
对此,吴女士立刻联系了鲜芋仙的店长,但对方表示发布微博的小姑娘已经离职,发布微博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他们无权干涉。吴女士认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她的隐私权,也诋毁了她的名誉。她希望鲜芋仙方面能公开道歉,恢复她的名誉。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鲜芋仙李沧万达店的店长王先生,对方表示确实有顾客吃出头发的问题,但是已经妥善解决。记者问及吴女士遭微博诋毁一事,王先生表示,采访需要找公司,可以帮记者联系,并给予答复。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收到鲜芋仙方面的回复。
针对此事,山东中商律师事务所的熊纪奎律师表示,如果双方已经签订协议,就事件处理达成一致,那么该名店员的行为将协议内容发到网上,并且在没有对姓名等敏感信息进行处理的情况下,发布对吴女士不利的言论,有侵犯吴女士名誉权的嫌疑,吴女士可以进行维权。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员工的行为是店家授权或授意,那么店家也应该承担管理职责,吴女士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市民遇到这种问题,可以妥善保留证据,并拨打12331,工作人员将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