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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联合执法在行动
4月14日凌晨4时许,一排打着双跳灯的车队划过昏黑夜空。从屯溪出发,沿齐云大道,距离屯溪西收费站不到100米处右转,驶进了一个叫做高低山的自然村,北进约二三百米,一幢建在村口的水泥平房中的灯光从墙缝中射出。
“就是这一家,正在杀猪。”头车上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后,车队迅速停下,车上的人员迅速下车,一名警官敲响了平房的卷闸门,门开,几名警察同时冲进,“不许动,放下手中的工具,面向着墙……”
人赃俱获。这是一个屠宰作坊,不大,约五六十平方米,分屠宰间、待宰间。屠宰间内满地是猪下水和血污,2条长板凳上放着2头未褪毛的猪。在待宰间,挂着2头已经宰好的猪,一旁的猪圈里,7头待宰的生猪缩在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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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点:收缴未检猪肉803斤
据公安、农委等部门核查、统计,这家私人屠宰场当天凌晨共屠宰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肉803斤,其中已经屠宰成品的353斤,屠宰未褪毛的450斤。另,猪圈内还有收来的生猪7头。
公安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对这家黑窝点的生猪、肉品和工具设备等处以没收。
“一个违法违规的私人屠宰场**都能宰那么多头猪,一个市级屠宰场**也才50多头。”看到现场的情形,市生猪定点屠宰场一位姓赵的工作人员对记者感叹。他说:“中心城区每天的猪肉供应量约在300头左右,高峰时能达到500头,屠宰场的日屠宰量为500头,但近期的屠宰量已经下降到几十头,这跟一些私人非法屠宰场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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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查:严重违反《生猪管理条例》
据公安部门初查,这家私屠滥宰屠宰场位于黄山经济开发区新潭镇霞高村高低山自然组(原来休宁县海宁境内,从事屠宰业的主人姓汪,今年30岁,本村人。其曾在市屠宰场从事10年屠宰工,后到杭州打工数年,去年回到家中后,干起了老本行。从去年底至今年4月份,他和父亲、妻子以及两三个帮手,私自从事生猪的收购、加工、销售,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食品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公安等部门已依法对汪某的私屠滥宰窝点予以取缔,并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将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市食药局一位魏姓科室负责人称,私屠滥宰窝点多发于城乡结合部。其危害不止是扰乱市场,一些黑窝点甚至收购病死猪进行屠宰,肉品混入市场,会危害人的健康。
目前,此案正在立案查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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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市蓄牧兽医局局长吴承武介绍,依据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新修订并通过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吴承武说,我市现在经过批准的正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7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立有严格的规定和条件,需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7项条件,其中包括要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有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有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有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
吴承武说,此次联合执法专项打击私屠滥宰行动的开展,是因为当前私屠滥宰现象有所抬头。通过有力打击,对这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震慑,确保上市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真正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