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莹近日,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葡萄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到2020年,基地面积稳定在70万亩,其中酿酒葡萄60万亩;总产量达到30万吨,其中酿酒葡萄产量22万吨;建成酒庄300家以上,年产葡萄酒近2亿瓶,旅游人数达到100万人次以上,综合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在提升宁夏产区知名度与美誉度、推进市场营销、优质园创建与酒庄个性化、品牌化与旅游文化融合上取得突破,走出一条具有宁夏特色的葡萄产业发展之路。
《办法》鼓励酒庄(企业在国内一二线城市建立宁夏产区葡萄酒展销展示平台,重点支持在北京、上海、广州、厦门、成都等城市建立产区葡萄酒营销展示中心,每个中心100平米以上,北京、上海、广州等以奖代补100万元,成都、厦门等城市以奖代补80万元;鼓励酒庄(企业建设宁夏产区葡萄酒直销专卖店,酒庄(企业在一二三线城市分别建立直销专卖店30平米、50平米、80平米以上,一次性以奖代补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走出去销售宁夏产区葡萄酒的酒庄(企业每年给予一定奖励。
《办法》支持举办贺兰山东麓国际葡萄酒博览会(推介会、论坛及酒庄(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销会,布展推介公共部分(展位费、展览展示费等由自治区承担;支持贺兰山东麓国际葡萄酒博览会金奖酒评选,对获得金奖的酒庄(企业每个一次性奖励50万元;支持酒庄(企业参加巴黎、品醇客和布鲁塞尔国际葡萄酒大赛。对获金奖的酒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支持列级酒庄评选,按照自治区出台的《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列级酒庄评定管理办法》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列级酒庄实行分级一次性以奖代补,其中:五级酒庄20万元、四级酒庄30万元、三级酒庄40万元、二级酒庄50万元、一级酒庄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