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韩洪勇 记者一丁近日,遵义县某 餐饮公司因 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在加工 食品过程中使用 过期食品 添加剂,被遵义县市场 监管局处以12万元罚没款,这是该局2016年**张巨额食品安全罚单。
2015年11月20日,遵义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承包县直中学食堂的餐饮公司使用过期(生产日期为2014年10月12日,保质期12个月的快易厨牌“黑胡椒牛排调味酱”制作菜品销售,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的规定。据此,监管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以12万元的罚没款的外罚。
监管局向当事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今后一定做好食品防控管理,加强对全体员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做到守法经营。此案的处理对遵义县各食品经营单位起到了有力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