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 面包,谁知道竟是发了霉的,孩子吃了会不会有不良影响?”近日,延吉市民王女士有点闹心,因为家中的孩子竟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吃掉了一块 发霉的面包。本是冲着无 添加剂而买的老式面包,却在食用后发现竟是块发霉的“毛石头”,这让她既气愤又担忧。
日前,王女士在自家小区附近的超市内,为自家不满10岁的孩子购买了价值3元的散装老式面包。装袋时,王女士并未留心观察面包的情况。返回家中后,孩子便食用了其中的一块面包。第二日,当王女士再次拿出剩余的面包时,却发现面包表皮外竟布满了绿色霉物。
“面包长毛了怎么能吃?昨天孩子还吃了一块呢,这可怎么办?”气愤的王女士立即找到当初购买面包的超市,要求超市给予合理解释。面对王女士的质问,超市经营者表示,该面包的 保质期一般为10至15天,其购买的面包并未超过食品的有效保质期,同时建议王女士与厂家进行协商。无奈之下,王女士与厂家取得了联系。了解情况后,厂家表示愿意以商品价格的10倍即30元进行赔偿。对于厂家提出的解决结果,王女士表示无法接受。随后,王女士来到延吉市 消费者协会,希望工作人员帮助她维权。
延吉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许真表示,以往消费者购买了具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后,商家需要按照商品价值的10倍进行赔偿,然而在2015年新修订的《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到不合格食品后,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进行赔偿。本着以和解为先的原则,许真对双方展开调解。经协商调解,厂家同意一次性赔偿王女士500元,王女士对该调解结果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