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接受投诉的案例中,主要涉及市民在外就餐时感觉饭店菜品不新鲜、服务员上菜不及时以及服务态度较差等方面。比如,春节期间一位消费者在外就餐结账后发现有三瓶啤酒未消费,于是想进行退款却遭到饭店工作人员的拒绝,进而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目前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记者也从食药部门了解到,春节期间,餐饮服务投诉主要涉及餐饮单位证照不全、市民质疑商家出售腐烂散装肉制品。由于市民购买肉制品多日后发现腐烂,并不能确定腐烂具体时间是在购买前还是购买后,商家也不承认肉制品出自自家店铺,因而和消费者出现纠纷,目前该事件也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随着生活节奏日渐加快,在外就餐不可避免,那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对此,消保科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外出就餐时应选择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合法营业证件的餐饮单位,建议选择食品安全评定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无证经营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得不到保证,饮食安全存在隐患。其次,市民就餐时可养成索要发票或收据的习惯,便于出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权。另外市民在外就餐后,一旦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除及时到医院就诊外,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