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将在沈阳召开,在未来的4天时间里,省政协委员们将带着4391.4万辽宁人的愿望和要求,就事关辽宁经济发展、百姓民生的大事小情建言献策,认真履行参政议政的神圣职责。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省政协了解到,辽宁拟出台《辽宁省 食品安全条例》,并将把“*严厉的问责”纳入这一地方立法。
据介绍,《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中明确针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12种情形、未及时消除风险等12种情形分别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肃追责处理。同时,要求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食品安全专题汇报,分析食品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此外,增加进口食品、网络销售等空白领域监管措施,明确预包装食品的外包装上应印制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