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12月20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武永明 省 食药监局12月18日出台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 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实施方案,旨在加强我省互联网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 假冒伪劣 食品药品行为治理,切实遏制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多发高发态势,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促进我省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方案》提出,根据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我省互联网领域食品药品侵权假冒行为治理行动,从2015年12月开始,用3年左右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工作。2016年1月开始,全省统一开展集中整治治理。
《方案》以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影响食品药品质量和市场秩序的侵权假冒行为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风险监测,净化生产源头;在流通销售环节,加强网络销售食品药品抽检,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加强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食品药品侵权假冒行为网上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全程追查食品药品侵权假冒行为,提高执法打击的精准度。要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信用甘肃”网站等政府网站,加强食品药品侵权假冒违法案件等信息公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