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抽检5类 食品10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 粮食及粮食制品29批次, 乳制品19批次, 水产品及 水产制品38批次,全部合格; 炒货食品及 坚果制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4.29%;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16.67%。
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梅河口市金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仁中霉菌超标。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长春市丰合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笨榨熟豆油中酸值超标;乾安县润泽植物油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中酸值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梅河口、长春、松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3个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记者 陈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