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家住市区凌桥小区的徐先生给盐城晚报帮办栏目来电称,上个星期天,他在家附近的菜场买了一些 鱼丸、虾丸、小烤肠等回家煮 火锅吃。“我和妻子中午吃的火锅,到了晚上,我们都出现了轻微的腹痛、腹泻症状。”徐先生说,他和妻子赶紧到附近的社区医院治疗,经过服药、输液后,症状才得到改善。“我们中午只是吃了火锅丸子和米饭,米饭是现煮的,不可能有问题。我想只可能是火锅丸子的问题,那些丸子没有包装袋和保质期,还结了厚厚的霜,肯定是丸子不卫生。”
11月12日,盐城晚报记者走访了市区的一些超市和菜场,发现绝大部分火锅丸子都是散装销售。在人民路附近的一家超市,记者看到几个大冷柜里放着10多种各式散装火锅丸子,这些丸子的表面结上了厚厚的霜,冰柜里摆放着盛丸子用的铲子。购买火锅丸子的顾客,完全是“自助式”选购,要什么品种就自行挑选,有市民讲卫生会套上塑料袋用铲子挑选丸子,而有的则干脆在用手拿丸子,挑完以后觉得多了就又丢回冷柜里,一旁也没有超市工作人员引导管理,超市工作人员只负责称重。
记者询问超市工作人员为何不将火锅丸子带包装销售,超市工作人员称,哪有火锅丸子包装起来销售的。“顾客可以自行挑选各种丸子,每样都可以称一点,火锅丸子加上包装,顾客还怎么选。”超市工作人员说。记者接着又询问工作人员这样销售是否卫生,工作人员说,一直都是这样销售的,没有问题,十分卫生,顾客可以放心挑选。
记者就散装丸子是否卫生联系了市三院的袁勋伫医生,袁医生介绍, 速冻 食品在超市商店里“裸卖”,容易沾染细菌。加之大部分超市的空气并不流通,这样的火锅丸子食用后,很可能会引起痢疾、腹泻等肠道问题。
火锅丸子是否应该包装销售?记者又联系了亭湖区消协,消协的工作人员称,根据2005年开始实施的《速冻 调制食品》行业标准明确规定,没有包装的速冻调制食品不得销售,严禁拆包零售,其中2004年实施的《肉丸》行业标准就已规定:各种肉丸产品在销售环节应配有冷藏柜或冷冻柜,不应裸露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