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9月9日讯 为认真贯彻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
会上,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和市公安局、检察院等刑事司法部门就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力、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同时,各联席单位成员针对当前有些违法者“怕关不怕罚”的情况,就新《
通过深入细致的研究交流,各联席单位达成一致共识,执法部门判断违法行为是不是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就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在明知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话,则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采取通报的形式报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一般案件结案后再移送,特殊情况,无权限介入时,也可在案件调查中进行移送。(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