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一是全市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重点 检查规模以上的生产企业、地处城乡结合部及乡镇和农村肉制品生产企业。二是重点关注2014年以来在各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不合格产品中问题严重的企业。三是 监管部门收到的投诉举报、舆情信息中涉及到的肉制品生产企业。四是当地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特别是当地区域性、特色产业的小作坊。
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已完成工作部署及企业自查阶段。下一步,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计划,组织监管、执法和许可审查等人员对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打击无证生产或超许可范围生产,添加 非食用物质。使用未经 检验检疫合格的 肉类(含 进口肉为原料,以及使用其它 动物肉类 假冒猪牛羊肉等生产加工肉制品的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打击违法生产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