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7日,家住丰台区太平桥东里的刘先生在美廉美超市白纸坊店购买了塑料桶装的京都二锅头白酒。该桶白酒包装上印着“北京三大二锅头品牌”。刘杰认为该酒公开宣传自己是“北京三大二锅头”,且经其查询发现,自2011年至2014年,京都公司连续4年申请北京市**商标,其所提供的财务报表都是虚假数字,故其涉嫌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北京市**商标。
另外,该公司在其官网宣传多名党和*****对其公司业绩给予高度评价。
今年5月25日,刘先生将其所取得的证据进行了公证。相关材料显示,今年6月3日,北京市工商局大兴分局也接受了刘先生的该起举报。
昨日下午,记者在物美、美廉美等部分超市看到,包装有“北京三大二锅头”字样的桶装白酒仍然在售。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北京市工商局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回应称,我国对酒类的广告和宣传有严格规定,禁止用排名、*****形象等做广告,网站宣传也可认定为广告。至于刘先生所反映的问题,他会进一步核实后告知查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