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动员部署、集中排查和全面整治等5个阶段。我市将督促 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厂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落实肉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督促屠宰企业落实屠宰台账制度,如实记录屠宰生猪来源、数量、屠宰日期、检疫检验证号、销售去向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切实做到屠宰全过程痕迹化管理。监督屠宰企业及时对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强化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经费管理。对生猪屠宰环节注水或注入“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质进行全面抽检、排查。严格检查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记录凭证,对每年“瘦肉精”抽检任务中阳性率高的地区或屠宰场点,要进行重点监控、提高抽检比例。快速筛查出的阳性样品要及时予以确证,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相关部门将对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集中专业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等地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违法生猪屠宰企业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还将适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布查办的生猪屠宰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为及时发现和处置屠宰环节食品安全事件,我市设立的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为:562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