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0日讯 今日,太原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警方“打假专项行动”战果以及近期查办的典型案例。2014年,太原警方共破获生产销售
新闻发布会上,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山成介绍,“随着春节、元宵节临近,保障‘两节’期间百姓餐桌安全,全力维护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依然是全市公安机关的重要任务。”
警方提醒,在日常生活中,要到正规超市、商场或有经营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商品,并及时索要正规发票或销售凭证,切勿贪便宜而损害自身利益;在发现购买的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或假冒伪劣商品后,要及时到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和投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发现生产、运输、销售侵权或假冒伪劣商品的线索后,应积*向警方或有关部门举报,共同营造全民打假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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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查办的典型案件
假酒案:查获824箱假汾酒
2015年1月6日,在太原市万柏林区风声河村一出租房内,治安管理支队民警查获刘某制作假酒的窝点,并在风声河村、和平北路现代茶城库房等地查扣了刘某制作的假冒汾酒、五粮液835箱以及大量散酒和假冒汾酒包装材料。1月7日,警方依法对刘某等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立案侦查。
经查,2014年以来,嫌疑人刘某租用万柏林区风声河村一村民院落,并低价购买散装白酒、各种假冒汾酒和五粮液包装,在该院内制作各种假冒汾酒、五粮液。2014年12月,刘某雇用王某一起制作假酒,王某负责清洗回收的酒瓶,刘某负责灌装和包装。假酒制作完成后,刘某将部分假酒存放于其租用的和平北路现代茶城的库房内。刘某分多次将其制作的假冒汾酒、五粮液销售给太原市区的一些个体烟酒商店。
经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公司打假办公室检验,警方当场查获的共计824箱汾酒属假冒杏花村汾酒产品,总货值共120余万元。目前,嫌疑人刘某、王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假醋案:制售假冒“宁化府”食醋
2015年2月2日10时许,在省厅食药侦总队的组织、指挥和直接参与下,太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全力侦办,在省、市食药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对五个涉嫌生产、包装、储存的窝点进行全面清查,在太原市晋源区一农家院内当场查获400余箱假冒“宁化府”牌食醋。经跟踪侦查于2月4日12时许,在太原市迎泽大街前进路口一举将涉嫌生产、销售假醋的张某抓获。
经查,2015年1月中旬,嫌疑人张某伙同他人制售假醋,由其出资6万元购买原材料散醋以及假冒宁化府品牌包装,在山西省文水县北胡村进行灌装。截至张某落网,共制造5类1000余箱假冒“宁化府”食醋,其制作成本低廉,价格在43元至48元之间。以每箱60元的价格销售给太原市多家土特产店以及副食商店,共计销售500余箱,获利7000余元。
经山西省食品药品稽查总队晋食药监(举函字[2015]67号《关于对查扣物品货值金额认定的函》认定,张某租用的晋源区罗城街棘针村库房、晋源区贾家庄村库房内查扣尚未销售的假醋407箱金额共计61288元。鉴于该案件主要犯罪地在吕梁市文水县北胡村,太原警方现已将该案移交吕梁市公安局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