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信息监察专员 朱云勤 2011年以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
一是所用食用油预包装化。姜堰区局规定所有餐饮单位必须使用预包装食用油,禁止使用散装食用油,应向固定供应商采购食用油,向餐饮单位印发姜堰粮食流通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的“放心粮油店”名单,鼓励从“放心粮油店”采购食用油并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
二是所用食用油公开化。姜堰区局统一制定了餐饮单位食用油使用公示牌,要求各餐饮单位如实填写所使用食用油的品名等信息,并在餐饮单位大厅醒目位置公布,同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处理规范化。姜堰区局要求各餐饮单位严格执行废弃油脂与餐厨废弃物处理登记制度,向回收单位索取资质证明与收据凭证,并签订回收合同,同时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加强处置环节管理,防止用于加工“地沟油”回流到餐桌。
四是放心油创建活动模块化。姜堰区局在餐饮业开展使用“放心油”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制定了18条评定验收标准,集宣传培训、组织申报、验收审核、媒体公示等程序于一体,形成创建模块,对符合使用“放心油”先进单位条件的餐饮单位授予“使用放心油先进单位”称号,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树立示范典型效应,并组织不定期检查,构筑“放心油”长效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