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药局和乌兰察布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农村牧区
该县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的副县长候金梅同志率领县乡两级食药局监管人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指导、督查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治理整顿,目前已关停餐饮服务单位12家,责令整改不合格经营场所15家,收缴过期食品30余公斤,下达现场检查笔录40余份。他们采取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认真查处无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突出以农村红白喜事为重点类别,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临时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承诺书》;
二是突出以食杂店为重点检查部位,以奶制品、儿童食品、即食食品以及熟肉制品为重点品种,以偏远农村小卖部为重点环节,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及销售“五无”食品行为;
三是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单位采购食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加盖供货方红公章的票据,做到货物来源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