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6-18日,内蒙古自治区
张永强副局长受杨玺局长的全权委托在大会上发言,提出了白酒企业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八项要求。会议传达了全国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举行了白酒企业质量安全授权仪式,七家白酒生产企业做了白酒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典型经验介绍,两位专家介绍了白酒行业发展和质量安全管理知识,参观了河套酒业机械化的现代白酒生产工艺,食品生产监管处就加强白酒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了工作要求。与会企业代表认真参会、积*交流、深入讨论,取得了超出预期的会议效果。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分别在赤峰市、呼伦贝尔市继续召开内蒙古东部地区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座谈会,深入落实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达到在全区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起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的工作目的和完成白酒生产企业负责人的第二次轮训任务,同时,通过这三次会议,在进一步了解我区白酒行业和白酒生产企业现状、了解基层监管现状的基础上,完善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出台更加严格、更加有效的白酒质量安全监管新要求、新措施、新制度,促进我区白酒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行业稳步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