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修订输入规定F01、F02货品分类表,自2014年10月31日生效

百检网 2021-11-15
    2014年10月31日, 台湾地区“ 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303622号公告,修订“输入规定F01、F02货品分类表”,删除第15章货品分类号列项下的输入规定“F02”,自2014年10月31日生效。
    
    输入规定F01、F02货品分类表详见:  

file7011.pdf
    
    “F01”输入规定系指输入商品应依照“输入食品及相关产品查验办法”规定,向“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办理输入查验。
   
    “F02”输入规定系指本项下商品如属食品或含有食品,应依照“输入食品及相关产品查验办法”规定,向“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办理输入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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