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澄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澄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福山地区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在联合检查过程中发现福山农贸市场内有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生产作坊黑窝点进行查封,对该黑窝点负责人袁某禄(男进行控制,并将生产设备、食品原材料,化学品添加剂原料等物证进行扣押封存。经省药监部门对查扣的各种疑似有毒、有害食品进行抽样化验,化验结论为:犯罪嫌疑人袁某禄在制作鸡爪过程中使用了含有过氧化氢(又称 双氧水化学物质,在制作猪头皮过程中使用了含有工业松香化学材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上述化学物质为不可作为食品添加原料物质,因此,澄迈警方将该案定性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立案侦查。
经依法侦查查明:自2013年8月下旬开始,犯罪嫌疑人袁某禄在澄迈县福山镇从事生产、销售凉拌菜生意,为了使食品原材料起到漂白作用,袁某碌从海口购买来过氧化氢化学物质,并用清水进行勾兑将鸡爪原材浸泡在含有过氧化氢的水中;为了使猪头皮原料上的猪毛易拔掉,袁某碌从儋州市购买松香,加热并涂到猪头皮上待冷却之后进行拔毛,制作好的猪头皮、鸡爪等凉拌菜完成后,由其儿子袁某拉到福山镇农贸市场进行销售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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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食用双氧水危害究竟有多大?据介绍,浓双氧水有强烈的腐蚀性,吸入该蒸气或雾对呼吸道有强烈刺激性,眼直接接触液体可致不可逆损伤甚至失明,口服中毒会出现腹痛、胸口痛、呼吸困难、呕吐、一时性运动和感觉障碍、体温升高等。个别病例可能会出现视力障碍、癫痫样痉挛、轻瘫。双氧水还可致人体遗传物质DNA损伤及基因突变,加速人体衰老进程,双氧水与老年痴呆症、老年帕金森氏病、脑中风、动脉硬化及糖尿病性肾病和糖尿病性神经性病变的发展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