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文锦渡 检验检疫局截获旅客自香港携带入境的大量 贝类 水产品,主要有血蛤、 贻贝和 蛤蜊等,重量达11.51公斤。依据《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 管理办法》相关条目的规定,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批贝类水产品作销毁 处理。
8月时值水产品捕捞旺季,香港市场中的水产品品种丰富,价格实惠。不少前去香港的旅客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条例,在返回时喜欢购买一些水产品携带入境。这些水产品不仅可能携带威胁贝类养殖的动物流行症、寄生虫病,同时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水产品,沙门氏菌等微生物和重金属的超标,有可能发生急性和慢性食物中毒。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为防止动植物疫病及有害生物传入,保卫我国农林牧渔业出产和公共卫生安全,任何旅客不得携带或邮寄未经检验检疫《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物物名录》内的动植物及其产物进入国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