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 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中明确要求,今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然而,记者在多地走访调研时发现,尽管“禁铝令”已实施月余,但 含铝添加剂的销售与使用依然如故,大量商贩及公众甚至并不知晓禁令的存在。 监管乏力之下,“禁铝令”正面临“有令不行”的尴尬处境。
禁令之下,含铝添加剂热销依旧
今年5月14日,根据《 食品安全法》和《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对《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含铝食品添加剂进行重新评估后,《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正式发布。
公告中同时调整了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使用范围,要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但记者近日在一些城市走访发现,含铝添加剂仍在很多超市售卖。
在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大道上的一家超市,一种产自广东佛山的含铝“泡打粉”仍在售卖,配料表中标注含硫酸铝钾,使用说明中则标注“适合制作馒头、包点、糕点、饼干、面包等”,明显有违“禁铝令”要求。在东湖一路的一处批发市场,也有不少含铝添加剂的复合蓬松剂、泡打粉售卖。店主徐先生*力向记者推荐:“很多包子、馒头店都在我这买,质量有保证。”
在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辖的恩施市、咸丰县等地的超市以及批发市场走访时,同样发现含铝食品添加剂仍在销售。店主们多表示,“销售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严格政策居然“不为人知”
在市场中“铝”见不鲜的同时,网络平台上,含铝添加剂的销售也在正常进行。通过淘宝网检索发现,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以及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等添加剂,仍有许多网店售卖。
记者与多名店主交流,除一位店主表示听说过“禁铝令”之外,其他店主均表示“不清楚”。店主们称,含铝添加剂仍在销往河南、山东、河北、天津等地,且未受到相关部门的干预。
销售商表示不清楚“禁铝令”,一些馒头、包子铺的店主同样表示“不知情”。在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上的一家包子铺,店主承认使用了含铝泡打粉,但强调“没人说不能用啊”。在武汉、宜昌等地,不少仍在使用含铝添加剂的馒头、糕点、面包店店主均表示,没听说“禁铝令”。
“长期食用含铝添加剂食品,对人体会有很大危害。”中国粮油学会发酵面食分会常务副会长杨子忠介绍,通常食品出现铝超标,多是因为使用了含铝添加剂。而目前学界较一致的看法是,铝超标将会影响人们的骨骼和神经系统健康。
据介绍,铝超标对身体的危害众多。铝在人体内不断累积会引起神经系统病变,干扰人的思维、意识和记忆力,严重的会出现记忆力减退、震颤和身体协调障碍等,甚至增加患老年痴呆的风险。可导致儿童认知障碍、思维能力下降,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多动。过量铝还可导致沉积在骨骼中的钙流失,抑制骨生成,影响身高,发生骨软化症。对肾脏也会造成伤害,铝在体内通过肾脏排泄,过多铝易引起肾功能失调、肾衰竭等。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新发布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指出,我国多达32.5%的个人膳食铝摄入量超过每人每周耐受摄入量。而日常膳食中,占总摄入量的75%的铝来自于含铝添加剂食品。
然而,本有望扭转这一趋势的“禁铝令”,却深陷一纸空文的尴尬。
有令不行谁之过?
“现在的状况是,一边是国家要求禁用,另一边是销售没人管。”武汉大学城市安全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尚重生认为,“对于明确禁用的,就应该禁止销售。如果有些非食品领域需要使用这些添加剂,必须严格限定使用范围。”
尚重生指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对于含铝添加剂使用的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并明确处罚标准,不能放任商贩对于含铝添加剂的使用,避免“禁铝令”沦为一纸空文。
曾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禁止含铝膨松剂在所有食品中使用的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姚鹃认为,由于部分不含铝的膨松剂、泡打粉的价格略高于同类含铝产品,有些人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仍会选择含铝添加剂。
杨子忠等多位专家指出,目前的“禁铝令”中,对于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只是限制了使用范围,并未完全禁用。部分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等仍能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这意味着公众铝摄入量超标的风险依旧存在。专家们指出,这两类含铝添加剂并非不可或缺,建议适时出台规定同样予以禁止,避免经销商、早餐店等钻空子,以更好地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