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近日,江苏省徐州、盐城、苏州、淮安等地多家基层法院对12件制售伪劣药品及危害
记者从江苏省**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次集中宣判的12件案件,主要涉及假药、有毒有害
另一引人关注的案件是,被告人李雷子、李洪圣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李雷子自2003年至案发,长期收购病死猪屠宰按二比八或三比七比例与非病死猪肉混合后销售给当地多个大饭店、熏卤肉熟食店、小吃铺等,销售金额达十余万元。因犯罪数额大,作案时间长,法院依法对其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江苏省**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江苏法院集中宣判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旨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