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现场临时厂房内有人在加工海参
日前,兰州市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举报,称城关区雁新路加气站旁临时搭建的厂房内,有人在加工销售水产品。接到举报后,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先期摸排核实。昨日上午,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市民举报和执法人员先期摸排核实的情况到现场检查。
记者在现场看到,临时搭建的厂房地面上结着厚厚的冰层,到处摆放着加工海参的机器和正在浸泡及已浸泡好的海参,一个小伙穿着雨靴,戴着帽子,坐在一张小板凳上将摆放在面前的整筐已泡软的海参剪开。厂房里和厂房外放着的大锅里正煮着海参,散发出浓浓的刺鼻腥味。而在临时厂房内的一间屋子里,堆放着用编织袋和泡沫箱装着的手指粗细的黑色干货海参。
B检查指粗海参浸泡后比手掌还要大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加工车间外的一个过道里发现了一个印有"片状氢氧化钠"的塑料袋,里面装着5斤左右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在加工车间内发现一印有"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的塑料袋,里面同样有白色粉末状物质,旁边还放着秤和勺子。执法人员称,这属于工业用碱。但执法人员询问该加工点负责人工业用碱是用来做什么的时,该负责人竟称,是清洗机器用的。可对秤和勺子的用途,该负责人却无法答出。
同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加工点里手指粗细的干货海参经浸泡后,竟然变得比手掌还要大。对此,执法人员怀疑该加工点浸泡干货海参时掺加了其他物质,遂当场对浸泡好的海参和用来浸泡海参的水进行了取样送检。此外,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还发现了各种账本,上面记着该加工点海参的销售数量和销售款,但未记录具体销往地,只有某老板等字样。当执法人员询问这些海参销往何处时,负责人未作出具体答复。
在现场,执法人员要求该加工点负责人提供加工资质等各种证件时,该负责人无法提供任何资质。因此,执法人员依法取缔了该黑加工点。兰州市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龚国祯科长说,等送检结果出来后,他们会根据结果对该黑加工点负责人进行进一步处理,如果涉嫌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