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要坚持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任务,积*开展“稽查能力提升年”活动,不断夯实稽查工作基础,狠抓案件查办,强化监督抽验、投诉举报和广告稽查工作,组织实施“212”工程(联合办案稽查行动、稽查风险防控行动、稽查技能竞赛、稽查信息化建设、稽查品牌形象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1.开展党的十八大学习贯彻活动。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引导全系统稽查干部职工以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建立完善稽查办案机制。推进省、市、县食品药品稽查机构之间、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内部各部门之间、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与公安等其他机构之间协同或联合办案,加快制定协同办案、联合办案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探索政企联合打假模式,加强跨区域合作,开展“打假保优促健康”行动,增强稽查打假合力。
3.继续狠抓案件查处工作。牢牢抓住“稽查办案、打假治劣”这一主线,严厉查处“四品一械”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查处大案要案。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利用互联网、邮寄或物流渠道销售假药案件,落实大案要案挂牌督办制度,强化案件信息统计、分析、报告,评选“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震慑不法分子。
4.深入开展专项稽查行动。深入开展高风险药品、医疗机构高风险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非法添加以及小型药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小餐饮等专项稽查活动。
5.扎实做好监督抽验工作。全面落实“四品一械”抽验任务,努力提升抽验效能。对抽验不合格率较高的单位、品种实施跟踪稽查和抽验。加大抽验不合格产品查处力度,做好质量公告工作。
6.着力抓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稽查和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健全完善日常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认真做好直管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管和监督抽验工作,实施餐饮单位“厨房亮化”工程。加强对监督抽检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收集、汇总、报送和发布监督抽检信息。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稽查。强化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推广应用快检技术,提升保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7.大力整治违法广告和互联网虚假信息。加大违法广告特别是市级以下媒体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积*探索治理互联网虚假信息的方法和手段,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和互联网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
8.推进投诉举报机构建设。省、市两级及有条件的县级局争取年内成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和“12331”系统建设,加大“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打造“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品牌。加强投诉举报信息统计报告工作。
9.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强化风险意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积*探索主动稽查模式,开展稽查风险防控行动,将风险防控与日常稽查紧密结合。积*参与“四品一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加强突发事件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化产品的召回监督管理工作。
10.继续加强稽查队伍与能力建设。开展“稽查能力提升年”活动,做好稽查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举办食品药品稽查技能竞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良、行动快捷、高效廉洁”的山东省食品药品稽查队伍品牌形象。
11.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推进稽查信息化建设,提升稽查工作电子化水平。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预警信息等,通报重大案件进展,宣传稽查执法工作,树立稽查良好形象。
12.加强稽查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积*开展丰富多彩、积*向上的文体活动,大力培育以“依法稽查,执法为民”为核心的食品药品稽查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