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今年9月就有国内**产品不得再使用**标志了。昨天,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根据《
公告称,中国**战略推进委员会2005年公布的493个中国**产品,于2010年9月有效期满;2006年公布的556个中国**产品,于2011年9月有效期满;2007年公布的856个中国**产品,于2012年9月有效期满。
这些中国**产品有效期满后,企业不得在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继续使用中国**产品标志。其中,2010年9月有效期满的中国**产品,如已印制产品包装材料、说明书并在产品包装材料、说明书上使用中国**产品标志,可以顺延使用至2010年12月31日。之后,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产品标志。
据悉,早在2001年,质检总局开始每年举办一次“中国**产品”评选,并于2005年推出“中国世界**产品”的评选。但2008年随着质检总局职能调整,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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