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参加座谈会的企业代表针对《细则》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饮料用PET瓶连线生产或外购瓶坯或外购瓶子多种生产模式;鉴于原有PET塑料瓶标准过于落后;鉴于饮料牵涉到瓶盖、瓶身、内容物三个许可证号等问题,集中讨论了:《细则》的审查项目和指标应以保证食品安全为主线;《细则》中实地核查办法以及认证单元方面如何区别对待连线饮料生产企业和容器生产企业;PET
塑料瓶垂直载压、跌落性能指标值的确定;“QS”的标注问题、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权威检测机构的名单等方面。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负责该项工作的于薇高工、郭向丹同志以及全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作市场准入专业委员会负责细则起草工作的王朝晖博士出席了会议。其他参加会议的包括:可口可乐、娃哈哈、汇源、乐百氏、农夫山泉、雀巢、康师傅、今麦郎、云南大山等饮料企业,珠海中富、上海紫江等包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