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缅因州环境保护部通过法案第889章,指定十溴联苯醚(decaBDE)和六溴环十二烷(HBCD)作为某些儿童产品的优先限制物质。该法规自2017年3月4日起生效。
生产商*晚于2017年8月31日向缅因州部门申报在该州出售并含有有意添加decaBDE和/或HBCD的儿童产品的所需信息。如果儿童产品在180天的申报期结束后还未投放市场,则申报应在该产品上市前的30天内提交。
第889章法规所涉及的儿童产品包括:
- 儿童护理产品
- 儿童睡衣
- 儿童玩具
- 儿童服装
- 儿童 鞋类产品
- 电子产品
- 家具和室内装饰产品
- 床垫
- 薄床垫
不在管制范围内的产品包括:
- 使用过的产品;
- 食品和饮料包装,除非有意销售或打算供两岁以下儿童使用;
- 运输工具,但可拆卸的汽车座椅除外。
申报要求
含有有意添加的decaBDE和/或HBCD的儿童产品生产商,应向部门申报以下信息:
- 生产商的名称和地址,生产商联系人的名字、地址和电话号码;
- 产品描述信息,包括含有阻燃剂的产品和/或产品零部件的尺寸大小,以及该产品或产品零部件是否能放入口中(如果一个通报的产品部件在三维方向任意一维尺寸小于5厘米,则被视为可放入口中);
- 产品中decaBDE和/或HBCD的含量;
- 产品中decaBDE和/或HBCD的功能;
- 产品在缅因州或全国销售的数量;
- 相关的任何其他信息。
截止目前,在缅因州需要申报的优先限制有害物质已有如下几种:
- Bisphenol A (BPA) 双酚A
- Nonylphenol/Nonylphenol Ethoxylates (NP/NPEO) 壬基酚/壬基酚聚氧乙烯醚
- Cadmium 镉
- Mercury 汞
- Arsenic 砷
- Phthalate (DEHP, DBP, BBP, and DEP) 邻苯二甲酸盐
- Formaldehyde 甲醛
- deca BDE/HBCD十溴联苯醚/六溴环十二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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