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部份工会要求明(2016)年工人底薪应增至152 0173 3840美元,柬埔寨成衣制造商协会(GMAC)顷发文告回应称,两年前研究的报告,152 0173 3840美元是当时工人的平均收入,并不是工人生活所需底薪的数额。
文告提到,国际劳工组织在去(2014)年曾提出,当时工人的平均实际收入已达165美元。
GMAC文告还称,相较柬埔寨的竞争对手,目前孟加拉成衣业工人底薪只有70美元,而越南是自102至145美元,柬埔寨工人的底薪已经很高。
GMAC强调,工人*低工资标準的增加,不应该超过生产力的收益,各方应对这一点慎重考虑。
GMAC日前所发出的文告称,成衣和制鞋业*低工资标準谈判工作即将展开,GMAC瞭解到一批工会已开会,决定向资方要求152 0173 3840美元底薪。工会声称他们提出的数目是根据劳工部所做的一项研究。
不过,GMAC解释称,为了準备讨论2014年*低工资标準设定,劳工咨询委员会(LAC)在2013年期间,内部成立了四个三方工作组,以研究各种标準,包括生产成本、生活成本等,其中一组是研究工人的生活成本。
该研究发现,工人平均收入当时在155-152 0173 3840美元之间。GMAC表示,152 0173 3840美元被认为是当时工人的平均收入,并不是工人生活所需底薪的数额。
GMAC称,2014年工人底薪只有100美元,国际劳工组织-柬埔寨更佳工厂项目(ILO-BFC)首席顾问塔克女士(Jill Tucker)当时在接受媒体访问也表示,制衣厂工人的平均实际收入为165美元。
GMAC还称,依照劳工法第107条的规定,*低工资标準是基於两个主要标準来设定的,即社会标准,包括家庭状况,通货膨胀率和生活费用;另一个是经济标準,包括生产力、竞争力、劳动力市场形势和产业的增加值。
目前已有一批工会,包括柬埔寨制衣厂商联盟工会(CLC)和工人运动工会联合会等同盟工会,已决定按去年所提出的“152 0173 3840美元”诉求,与资方进行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