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报道“注胶虾”(青壳大虾)充斥天津水产市场,报道说,不法商贩在冻虾的虾头和虾身注入明胶,以增加重量、改善卖相。记者在两家农贸市场先后买了两批“注胶虾”样品,试图找相关检测机构检测注入虾体内的“透明物质”为何物,但多家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都称“无法检测”,要有明确的检测项目和目的,才能做检测,否则没有目标和标准,“不知从何下手”。
“网”织的不够牢不够严密,注定有“虾”会漏逃。
这不,注胶虾就给溜了出来,得益于
一个巴掌拍不响,“于网上声讨的‘注胶虾’现象,有的批发商说‘不了解’,有的说‘很正常’……一女摊贩告诉记者称,‘这种虾5年前就有了,批发来就是这样的’”,于是我们看到,不法商贩的诚信缺失与道德滑坡、其余商贩的“看客精神”——明知行业中有贩卖注胶虾的不法现象也不揭发不举报,听之任之视而不见——与“监管不力”如此默契地遥相呼应,有意无意地掩护注胶虾“横行霸市、欺瞒消费者、损害虾产业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昨有思念汤圆吃出创可贴,今有虾里藏明胶,近年来,
笔者认为,当某种
根据资料显示,虾产业的集中化程度较低,目前销售市场上的虾多为个体农户散养,囿于养殖技术等瓶颈,拿到市场上卖的虾并非个个卖相品质都好,为了不造成积压亏损,有一部分生产者就难免铤而走险,给虾注入明胶,再拿到市场上卖个好价钱;还有一种情况是,不法商贩从养殖户手中收购卖相不好的虾,再对其注入明胶,转卖给终端零售商。不管是那一种行为,假设在虾产业发展成熟的情况下,都可以避免。比如,通过提高虾养殖技术,就能产出卖相品质都受消费者喜爱的虾,解决了养殖户积压亏损的难题,养殖户自然也不会再给虾注明胶;行业的发展成熟,必然伴随着行业的自律,位于虾产业链终端的零售商,也会基于出售注胶虾被曝光后可能受到同行排除的压力,自觉抵制来自不法商贩的“注胶虾”。
要清除市场上的“注胶虾”,不仅要将现阶段的监管之网织补得更加严密,不仅要舆论继续发挥监督作用,不仅要继续强化市场经济下依法依德经商的教育,更为关键的,是提升虾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