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8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哥斯达黎加外贸部长鲁伊斯在北京共同签署了《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
在货物贸易方面,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中国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化工、生毛皮及皮革等产品和哥方的咖啡、牛肉、猪肉、生皮等产品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
目前,双方正按照《协定》的相关规定,抓紧完成各自国内法律程序,以便《协定》于今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协定》全文及其附件(英文和中文,包括两国货物贸易关税减让表和服务贸易开放具体承诺表等)可登录“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