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温州市中心支局授予泰马鞋业有限公司公司"核销先进类企业"称号。
外汇管理局对2004年746家进出口企业的收付汇核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了110家"核销先进类企业",泰马鞋业有限公司公司榜上有名。名列第46位,外汇管理局还将对这110家企业推出以下系列扶优措施:放宽进料加工外汇抵扣的条件限制,放宽企业商务出国供汇条件,放宽收汇核销单申领监管标准,放宽外汇帐户开立条件与限制标准,简化收付汇差额核销手续,以真正达到"扶优限劣规范,发展的目的"。
外汇管理局对2004年746家进出口企业的收付汇核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了110家"核销先进类企业",泰马鞋业有限公司公司榜上有名。名列第46位,外汇管理局还将对这110家企业推出以下系列扶优措施:放宽进料加工外汇抵扣的条件限制,放宽企业商务出国供汇条件,放宽收汇核销单申领监管标准,放宽外汇帐户开立条件与限制标准,简化收付汇差额核销手续,以真正达到"扶优限劣规范,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