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加工贸易应用系统,为用户提供高质、满意的服务,近期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根据产业司要求在征求北京、深圳等部分地方加工贸易主管部门意见基础上对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系统、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部分功能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一、 加工贸易WEB电子审批系统(B/S审批系统)
1. 合同检查和审批增加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的检查和提醒功能。对新合同和延期变更合同,如果含有禁止进口商品、禁止出口商品、禁止进出口商品,系统自动禁止对合同予以审批同意;非延期的变更合同,如果有上述情况,系统自动给出警告。
2. “内销变更合同打印”模块增加打印日期功能。
3. “内销打印”模块增加将涉证商品代码、名称自动打印在批准证备注栏功能。
二、 加工贸易WEB电子申领系统(B/S申领系统)
1. “已批合同”模块增强查询功能。用户可以按照批准证号、文号、合同号等项目查询,并增加了排序功能。
2. “未上报合同”模块增加了不同意合同的“审批结果”查看功能。
3. “内销打印”模块增加将涉证商品代码、名称自动打印在批准证备注栏功能。
4. 来料加工企业录入合同时限制加工费不能为0;
三、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系统
1. 增加了企业使用电子钥匙登录后数据变更功能,修改后功能如下:
(1)企业使用电子钥匙登录,可以进行能力核查申报数据变更。
(2)在审批机关未审批前或审批不同意状态下,企业不能进行数据变更。
2. 改进了审批功能,修改后功能如下:
(1) 有效期改为系统自动设置,默认为申请日期后的一年,审批人员可以修改,日期只可改小,不可改大。
(2) 要求审批人员审批时,必须输入审批人姓名。
修改后的系统已正式运行,欢迎广大用户使用并提出宝贵意见。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来源: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一、 加工贸易WEB电子审批系统(B/S审批系统)
1. 合同检查和审批增加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的检查和提醒功能。对新合同和延期变更合同,如果含有禁止进口商品、禁止出口商品、禁止进出口商品,系统自动禁止对合同予以审批同意;非延期的变更合同,如果有上述情况,系统自动给出警告。
2. “内销变更合同打印”模块增加打印日期功能。
3. “内销打印”模块增加将涉证商品代码、名称自动打印在批准证备注栏功能。
二、 加工贸易WEB电子申领系统(B/S申领系统)
1. “已批合同”模块增强查询功能。用户可以按照批准证号、文号、合同号等项目查询,并增加了排序功能。
2. “未上报合同”模块增加了不同意合同的“审批结果”查看功能。
3. “内销打印”模块增加将涉证商品代码、名称自动打印在批准证备注栏功能。
4. 来料加工企业录入合同时限制加工费不能为0;
三、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系统
1. 增加了企业使用电子钥匙登录后数据变更功能,修改后功能如下:
(1)企业使用电子钥匙登录,可以进行能力核查申报数据变更。
(2)在审批机关未审批前或审批不同意状态下,企业不能进行数据变更。
2. 改进了审批功能,修改后功能如下:
(1) 有效期改为系统自动设置,默认为申请日期后的一年,审批人员可以修改,日期只可改小,不可改大。
(2) 要求审批人员审批时,必须输入审批人姓名。
修改后的系统已正式运行,欢迎广大用户使用并提出宝贵意见。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来源: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