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土耳其外贸署26399号公报发布了12项公告,决定分别对进口鞋、箱包、餐具厨具等12种商品进行监管,均自公告之日起15天后开始实施。其中对鞋和箱包具体监管条件如下:
26399-2007/2号公告决定对进口鞋类产品进行监管,对土海关税号6403、6404和6405项下的156 0190 2607个具体税号的进口鞋类产品实施CIF每双5到32美元不等的*低价监管;
26399-2007/8号公告决定对进口箱包进行监管,对土海关税号4202项下的52个具体税号的进口箱包实施CIF每公斤7到36美元不等的*低价监管。
来源:商务部
26399-2007/2号公告决定对进口鞋类产品进行监管,对土海关税号6403、6404和6405项下的156 0190 2607个具体税号的进口鞋类产品实施CIF每双5到32美元不等的*低价监管;
26399-2007/8号公告决定对进口箱包进行监管,对土海关税号4202项下的52个具体税号的进口箱包实施CIF每公斤7到36美元不等的*低价监管。
来源:商务部